根据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铁皮石斛、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的复函》《山东省对铁皮石斛、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》,经现场审核和集体研究,我局同意你单位对铁皮石斛、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,试点食品类别为茶叶及相关制品、饮料、试点期限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7日结束。
试点期间,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、食品安全标准,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通知、复函和我省试点方案要求,开展试点食品的生产经营。试点结束后,你单位应当立即停止试点食品的生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