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毒产品:消毒产品生产类别分类目录的消毒剂、消毒器械、指示物和卫生用品等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。分第一类、第二类。
第一类消毒产品: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剂和消毒器械、灭菌剂和灭菌器械,皮肤/黏膜消毒剂,生物指示物、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。
第二类消毒产品 :除第一类产品外的消毒剂、消毒器械、化学指示物,以及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、抗(抑)菌制剂
抗菌制剂:直接接触人体完整皮肤或黏膜(不包括人体足部、眼晴、指甲、腋部、头皮,头发、鼻黏膜、肛肠等特定部位),具有一定杀菌作用的制剂。
抑菌制剂:直接接触人体完整皮肤或黏膜(不包括人体足部、眼晴、指甲、腋部、头皮,头发、鼻黏膜、肛肠等特定部位),具有一定抑菌作用的制剂。(栓剂、皂剂除外)
注:宣传过程中不以治疗疾病或者改善皮肤、黏膜的症状为目的。
原料要求:
原料应符合现行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食品级、医用级、化妆品和其他相应标准的质量要求。
生产用水应符合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(2009年版)的要求。
产品配方不得加入:
a)现行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中的药品及其同名原料;
b)以微生物、细胞、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原始材料,用生物学技术制成,用于预防、治疗和诊
断人类疾病的制剂,如疫苗、血液制品、生物技术药物、微生态制剂、免疫调节剂、诊断制品等);
c)列入现行有效的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碘除外)的禁用物质;
d)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禁止使用物质。